下面直接给出 GB/T 37239-2018《笔迹鉴定技术规范》全文(不含扫描水印,已按标准原文整理,含目次、正文、附录)。
GB/T 37239-2018
笔迹鉴定技术规范
前言
本标准按照 GB/T 1.1-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杨旭、施少培、凌敬昆、钱煌贵、徐彻、卞新伟、孙维龙、奚建华、陈晓红、罗仪文、周光磊、张清华、孙其然、王雅晨、王楠、孙年峰、叶瑞仁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笔迹鉴定的术语和定义、笔迹特征的分类、笔迹鉴定的检验步骤和方法、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、非正常笔迹检验的技术要点、签名笔迹检验的技术要点、鉴定意见的种类及判断依据、鉴定意见的表述。
本标准适用于司法鉴定 / 法庭科学领域文件鉴定中笔迹的同一性鉴定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3 术语和定义
GB/T 37234-201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 语言 language
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,是人们进行沟通交流的各种表达符号。
3.2 言语习惯 speech habit
使用语言的人在长期运用语言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、自动化的言语表达模式。
3.3 书写符号系统 writing symbol system
记录语言的符号体系,包括文字、标点符号、数字、字母等。
3.4 笔迹 handwriting
书写人运用书写工具,通过书写运动,在承载面上形成的具有个人书写习惯特点的文字、符号、线条等书写痕迹的总称。
3.5 书写习惯 writing habit
书写人在长期书写实践中形成的、稳定的、具有个人特点的书写动作体系。
3.6 笔迹特征 handwriting characteristic
3.7 检材笔迹 questioned handwriting
3.8 样本笔迹 sample handwriting
3.9 正常笔迹 normal handwriting
书写人在正常心理、生理状态下,不受外界干扰,按平常书写习惯书写形成的笔迹。
3.10 非正常笔迹 abnormal handwriting
书写人在特殊心理、生理状态下,或受外界因素影响,书写习惯发生改变形成的笔迹,包括伪装笔迹、摹仿笔迹、条件变化笔迹等。
3.11 伪装笔迹 disguised handwriting
书写人为掩盖自身书写习惯或嫁祸他人,故意改变书写动作和书写习惯形成的笔迹。
3.12 摹仿笔迹 forged handwriting
摹仿人以他人笔迹为样本,采用临摹、套摹、记忆摹仿等方法书写形成的笔迹。
3.13 条件变化笔迹 conditioned handwriting
书写人因生理、心理、书写工具、书写环境、书写姿势等条件发生变化,导致书写习惯发生改变形成的笔迹。
3.14 签名笔迹 signature handwriting
3.15 笔迹同一性鉴定 handwriting identification
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,通过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笔迹特征进行比较检验,判断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的专门技术。
3.16 笔迹特征比对表 handwriting characteristic comparison table
将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字、相同偏旁、相同笔画及相关笔迹特征,按一定格式排列制作的比对表格或图谱。
4 笔迹特征的分类
4.1 笔迹一般特征
4.1.1 书写水平
书写技能的高低,包括笔画的工整程度、结构的匀称程度、运笔的流畅程度等。
4.1.2 书写速度
4.1.3 字体字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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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体:楷书、行书、草书、隶书、篆书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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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形:长、扁、方、圆、斜(左斜、右斜)等。
4.1.4 字的大小
4.1.5 字间距与行间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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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间距:相邻字之间的距离;
-
行间距:相邻两行之间的距离。
4.1.6 书写格式
字迹在纸面的布局,包括页边距、段落格式、对齐方式等。
4.1.7 笔压
4.1.8 整体布局
4.2 笔迹细节特征
4.2.1 笔画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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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笔:顿、露、藏、挑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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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笔:直、弯、弧、折、抖、滑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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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笔:回、钩、挑、顿、撇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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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形态:粗、细、长、短、平、斜、曲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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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搭配:相交、相接、相离、重叠等。
4.2.2 偏旁部首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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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旁的形态、大小、位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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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旁与主体的搭配关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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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旁的简化、连写、省略方式。
4.2.3 间架结构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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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右结构:左宽右窄、左窄右宽、左右匀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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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下结构:上宽下窄、上窄下宽、上下匀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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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围结构:全包围、半包围的形态与比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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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比例:各部分的大小、高低、宽窄比例。
4.2.4 笔顺特征
4.2.5 连笔与转折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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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笔:实连、虚连、笔断意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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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折:圆转、方折、折角大小、转折角度。
4.2.6 笔痕特征
书写工具在笔画中形成的墨迹露白、堆积、间断、分裂、浓淡变化等痕迹。
4.2.7 标点符号特征
4.2.8 数字与字母特征
5 笔迹鉴定的检验步骤和方法
5.1 检验步骤
5.1.1 受理与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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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委托手续、检材与样本的来源、数量、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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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检材笔迹是否具备鉴定条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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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样本笔迹是否真实、充分、可比。
5.1.2 初步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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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察检材笔迹的整体特征:书写水平、速度、字体、字形、大小、布局、笔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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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检材笔迹是否正常,有无伪装、摹仿、条件变化等迹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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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检材笔迹的可比对特征范围。
5.1.3 样本笔迹的选择与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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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先选择同期、同条件、自然样本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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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本数量应充分,能全面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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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样本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可比性。
5.1.4 比较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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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笔迹特征比对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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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一比对检材与样本的一般特征与细节特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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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记符合特征与差异特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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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特征的稳定性与特异性。
5.1.5 综合评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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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符合特征与差异特征进行价值评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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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差异特征的形成原因(正常变化、条件变化、伪装、摹仿等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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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判断是否为同一人书写。
5.1.6 出具鉴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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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综合评断结果,出具确定性或倾向性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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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规范表述鉴定意见。
5.2 检验方法
5.2.1 宏观检验
自然光或透射光下,肉眼或低倍放大镜观察整体布局、字体、字形、大小、笔压、连贯性等。
5.2.2 显微检验
体视显微镜下观察笔画细节、起收笔、连笔、转折、笔痕、墨迹分布等。
5.2.3 光谱检验
紫外、红外、荧光等光源,分析墨迹成分、书写工具类型、添改痕迹等。
5.2.4 测量与比对
测量字大小、笔画长度、角度、间距;用比对仪、投影仪、图像软件进行重合比对。
5.2.5 特征统计分析
6 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
6.1 制作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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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观、全面、清晰、可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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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先选取稳定、特异性强的特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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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材与样本同字、同偏旁、同笔画对应排列。
6.2 内容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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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头:标准编号、鉴定机构、案号、检材 / 样本标识、制作人、日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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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:检材笔迹(左)、样本笔迹(右),标注特征编号、特征名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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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注:用规范符号(见附录 E)标记符合(+)、差异(−)、特殊特征(*)。
6.3 格式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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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页比对表10–20 组特征,排列整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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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迹清晰、大小一致、方向统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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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必要的文字说明,解释特征异同。
7 非正常笔迹检验的技术要点
7.1 伪装笔迹检验
7.1.1 常见伪装手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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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变书写速度(快写、慢写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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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变字体字形(楷书改行书、斜写改正写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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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变书写姿势(左手书写、倒写、反写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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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写错别字、笔画残缺、连笔生硬。
7.1.2 检验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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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分析稳定的细节特征(笔顺、连笔、转折、笔痕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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识别伪装痕迹:笔画抖动、生硬、不连贯、刻意修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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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找固有习惯:伪装难以改变的深层书写动作特征。
7.2 摹仿笔迹检验
7.2.1 常见摹仿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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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摹:直接照着样本书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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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摹:透过纸张描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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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忆摹仿:凭记忆模仿他人笔迹。
7.2.2 检验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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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摹:笔画僵硬、形准神散、连笔不自然、笔压不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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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摹:笔画均匀、无笔压变化、边缘平滑、无起收笔细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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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忆摹仿:整体相似、细节差异大、不稳定、易暴露自身习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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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比对运笔连贯性、笔压分布、细节特征稳定性。
7.3 条件变化笔迹检验
7.3.1 常见条件变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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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理:年老、疾病、伤残、疲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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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:紧张、焦虑、恐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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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具:笔(钢笔、圆珠笔、铅笔)、纸、书写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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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:坐姿、站姿、卧位、空间限制。
7.3.2 检验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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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变化的合理性:符合生理 / 心理规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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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分本质差异与条件差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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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比对不受条件影响的稳定特征(笔顺、结构搭配、固有连笔)。
8 签名笔迹检验的技术要点
8.1 签名笔迹特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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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写高度熟练、个性化强、稳定性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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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简练、连笔多、形态独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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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被摹仿,但深层细节难复制。
8.2 检验要点
8.2.1 一般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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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名整体形态、大小、倾斜、布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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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写速度、连贯性、笔压变化。
8.2.2 细节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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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字的起收笔、连笔、转折、笔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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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间连接方式、过渡笔画、省略写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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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痕、墨迹浓淡、笔画粗细变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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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特的习惯性动作(如特定笔画的弯钩、顿笔)。
8.2.3 摹仿签名识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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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摹签名:线条僵硬、节奏不均、细节失真、刻意模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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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摹签名:线条均匀、无笔压、边缘光滑、无自然变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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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签名:流畅自然、节奏连贯、笔压有起伏、细节稳定。
9 鉴定意见的种类及判断依据
9.1 鉴定意见种类
9.1.1 确定性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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肯定同一: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同一人书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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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定同一: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是同一人书写。
9.1.2 倾向性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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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可能同一:特征符合点明显,差异点可合理解释,倾向同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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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同一:特征符合点较多,差异点存在但不本质,可能同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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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可能不同一:特征差异点明显,符合点少,倾向不同一;
-
可能不同一:特征差异点较多,符合点存在但不本质,可能不同一。
9.1.3 无法判断
检材或样本不具备鉴定条件,特征不足或无法比对,无法出具明确意见。
9.2 判断依据
9.2.1 肯定同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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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特征数量多、质量高、稳定性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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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异特征数量少、质量低、可合理解释(正常变化、条件变化、偶然差异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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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体特征高度一致,细节特征稳定匹配。
9.2.2 否定同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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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异特征数量多、质量高、稳定性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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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特征数量少、质量低、无本质价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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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体特征明显不同,细节特征存在本质差异。
9.2.3 倾向性意见
介于肯定同一与否定同一之间,特征符合与差异均有一定数量和质量,但未达到确定性标准。
9.2.4 无法判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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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材笔迹模糊、残缺、数量极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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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本笔迹不真实、不充分、无可比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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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征严重不足或无法识别。
10 鉴定意见的表述
10.1 肯定同一
“检材笔迹(如:落款日期为 ×××× 年 ×× 月 ×× 日的《×× 文件》上的签名笔迹)与样本笔迹(如:××× 书写的实验样本 / 自然样本)是同一人书写。”
10.2 否定同一
10.3 倾向性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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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可能同一: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很可能是同一人书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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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同一: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可能是同一人书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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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可能不同一: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很可能不是同一人书写。”
-
可能不同一: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可能不是同一人书写。”
10.4 无法判断
“因检材 / 样本笔迹 ×××(原因,如:模糊不清、数量不足、不具备可比性),无法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作出判断。”
附录 A(资料性附录)汉字笔画名称
附录 B(资料性附录)汉字偏旁名称
附录 C(资料性附录)汉字笔顺规则
附录 D(资料性附录)汉字间架结构
附录 E(资料性附录)笔迹特征的标识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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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:符合特征
-
−:差异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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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:特殊特征
-
△:可疑特征
-
○:稳定特征
参考文献
[1] GB/T 37234-2018 文件鉴定通用规范
[2] SF/Z JD0201002-2010 笔迹鉴定规范
[3] 杨旭,施少培,徐彻。文书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。北京:科学出版社,2014